路虎捷豹是享誉全球的越野车品牌,2003年正式进入中国之后,颇受国内消费者喜爱和欢迎。随着路虎捷豹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市场中频繁出现各类搭便车、傍等侵权行为。
如,广州市奋力食品有限公司竟生产销售“路虎维生素饮料”,试图通过攀附路虎捷豹品牌商誉而获得不法利益。针对奋力公司如此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路虎捷豹果断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出上诉,状告奋力公司侵犯其商标专用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并在《上海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以消除侵权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据此,法院判令奋力公司需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的商标,以及互联网上的广告宣传中使用“路虎”、“LANDROVER”标志,需要销毁侵权带有侵权商标的包装物、专用模具,并赔偿路虎捷豹经济损失120万元。
又如压机行业,一直是假冒山寨品的重灾区,仿冒品不但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同时,还大量抢占了真品牌市场份额,损害了真品牌的合法权益。坑害了消费者,破坏了品牌名声,还扰乱整个行业的发展秩序。2017年6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上海捷豹XXX制造有限公司、杭州XX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XX空压机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捷豹”产品,同时判决上海捷豹XXX制造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捷豹”字号并给予赔偿等。捷豹空压机成功打假!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下称捷豹路虎公司诉商标评审委员会、第三人牛(德国)酿酒有限公司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2012年牛公司向商标局提出第11262335号图形商标(下称争议商标,详见下图一)的申请,申请使用在第32类商品上。2015年捷豹路虎公司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1月11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无效宣告请求作出裁定,认定捷豹路虎公司的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争议商标予以维持。捷豹路虎公司不服上述裁定,认为该裁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均存在错误,遂于2017年3月22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捷豹路虎公司诉称,图二所示的在先图形商标及作品均由其独创,经过长期大量宣传使用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争议商标与捷豹路虎公司的图形在设计思路和图案细节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争议商标是对其拥有在先著作权的作品的抄袭模仿,具有明显恶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损害了捷豹路虎公司的在先著作权,争议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捷豹这种保持高压的态势严厉打击一切制售假冒“捷豹”“路虎”商标的行为,决心将打假进行到底,把“假冒之树”连根拔起,让“假冒之根”在阳光中暴晒。后,提醒任何抱有侥幸心理的制售假冒商品的商家,任何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企业和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对于企业而言,当市场中出现商标专用权被侵犯、品牌遭恶意山寨时,企业定要及时处置,严厉打击侵权者,如此方能防止品牌遭淡化。
文章来源:百诚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文中图片来源网络)